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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班(MPA) 招生简章 武汉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拥有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哲学、教育学等学科门类。有本科专业75个,硕士授权点7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6个,博士授权点5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有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工业性试验基地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10个。 武汉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本着“服务社会、质量第一”的办学宗旨,以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为目标,注重社会需求和自身优势的有机结合,走特色化办学之路。 为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的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5]36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面向社会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截止期为2007年7月1日)的政府公务员及非政府部门的在职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的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去年录取限额的20%。 二、报名、考试及录取 1. 报名 -2007年5月15日-2007年7月10日为预报名时间; -2007年7月15日-2007年7月25日为正式报名时间,由学校会同合作单位统一组织; 2、考试: (1)考试科目: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占40分、数学占30分、逻辑占30分)、政治理论。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其余四门课程实行全国联考。 (2) 考试时间:2007年10月22、23日(以国务院学位办的统一安排为准)。 (3) 考试地点:以正式报名地点为考试地点。 3、录取 由我校根据国家规定,结合联考成绩及面试成绩,自主择优录取。 三、研究方向 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产业政策与管理;区域发展规划与管理;电子政务与政府管理;环境经济与管理 四、培养方式 学制三年;以不脱产学习为主,周末和节假日上课;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半,学位论文撰写时间为1-1.5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南方教育中心 地址:深圳市振中路6号雍怡阁7A 联系人: 全老师 曾老师 联系电话:0755-2671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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